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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艺术家价值评估工作规则
2010-07-02 18:10:59 】 浏览:75

评估执行规范

1、关于评估申请和材料准备
①艺术家委托本评估委评估作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评估登记表》(评估登记表可以从评估委网站下载,也可以通过传真发给参加评估的艺术家,到办公室直接登记的艺术家可在办公室现场填写)。
②申评艺术家需要提供的资料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证件号码。各类美术协会(社团组织)或书法协会(社团组织)会员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参加过展览或曾获过奖的艺术家要提供相关证明。艺术家至少提交2次以上有效交易记录证明,如无交易记录的可不提供。 艺术家需要提供一寸免冠彩照3张。艺术家必须提供同类作品2.3幅(同时附上所提供的作品的照片,照片只作为资料留存,不作为评估的依据)。 填写时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内容要具体,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表中所有填写项目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白,若无内容应填写“无”。 表中日期一律采用公历,用“点”分隔年、月、日,年份要写全四位,月份要写全两位。 表格封面的“编号”和“类别”以及第一页的“编号”由评估委填写。 艺术家登记姓名一律使用身份证姓名,不能使用艺名或别名等。 申评艺术家必须填写自报价。 作品尺寸为作品实际尺寸,不含外框、包装及装饰部分。 登记表格复印有效。

2、登记表、资料和作品审核
①评估办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写的内容,检查有无漏填、不合规范或内容模糊。重点检查姓名、身份证号码、作品资料、自报价内容。 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与艺术家联系核实,必要时由艺术家提供书面说明:登记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身份证号码存在疑问;  字迹过于潦草,无法辨识;  有未填写项目(特别是自报价一栏);  表格中所填写项目与提供的资料或作品情况不符;
②资料要核实是否有效,特别是参加美术类协会或画院的艺术家,要查看其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是否有效。
③申评艺术家提供的作品名称、尺寸、材料、数量等与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作品相关信息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与艺术家沟通核实,必要时由艺术家提供书面说明,作为档案文件一并留存。

3、签订合同
①关于本人申请与委托人申请所有到评估办公室登记申请评估的艺术家都要与评估委签订《评估合同》。 如果是受艺术家委托到办公室登记申请评估的人员,则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评估委签订评估合同,委托人一栏中填写被委托人姓名。 外省市邮寄评估的委托人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专用的评估资料登记表上进行统一登记,不签订合同。
②关于合同填写合同中所有应填写项目必须准确无误,有关作品信息的内容要详细填写,评估委工作人员要与申评艺术家或委托评估人核实,确保无误。同时合同中有关信息必须与评估登记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如发现存在不一致之处必须与艺术家(委托人)核实清楚。 受艺术家委托的委托评估人在填写合同时,必须如实详细地填写有关作品的信息,在作品作者一栏中须填写艺术家本人的姓名。如果被委托人所代表的艺术家超过一人以上,应填写对应数量的合同,即每位艺术家单独使用一份合同。但委托人一栏都填写被委托人一人的姓名。
③关于合同的保管合同签订后暂时与评估登记表合并保管,待评估完毕后,与评估登记表及评估报告等资料共同存入评估艺术家档案。
④外省市以及北京地区邮寄评估登记。⑤凡是通过邮寄进行评估的,不签订评估合同,但必须做好登记。 对于邮寄来的资料及费用情况必须在《北京市及外省市邮寄评估资料登记表》上进行详细登记。

4、评估费用
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5、作品拍照
在办理完评估登记手续后,先要对所有送评的作品进行拍照。 拍照后的照片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入电脑,每位艺术家都要单独建立一个以其名字命名的文件夹,用来保存照片以备随时调用。

6、划分档次
①划分档次的目的针对评估艺术家的艺术水平预先设定一个档次,根据其档次安排适当的专家委员进行评估,使评估工作更加客观准确。
②划分的主要依据作品水平——申评艺术家的作品水平是进行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在评估参考标准中应作为最主要的部分。专业基础——是否在相关专业的艺术类学院或艺术类培训机构系统学习。从业经历——主要从申评艺术家的工作情况、从事与申请评估的艺术门类相关的工作状况以及从业时间来评估其综合的艺术素养。参加艺术活动及艺术团体情况——主要了解申评艺术家参加过哪些艺术团体,如省市级美术家协会、书画院等;另外申评艺术家参加过哪些艺术展览(展览的级别和规格),获过哪些奖项。这也是对艺术家进行划分以及评估工作将要参考的一个重要部分。 市场情况——市场情况主要是看申评艺术家是否在艺术市场中有过交易记录和交易情况,以便在定价过程中提供一个参考。但此项不作为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

7、准备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申请登记表上的信息制作《评估报告》,信息填写要准确。 评估报告中的编号必须严格按照该类别的评估序列号顺序列编,不能出现空号、重号的情况。 评估报告将作为打印证书的依据,因此必须确保评估报告中有关姓名、证件号码和艺术类别这三项内容的准确性。 评估报告要进行三次校对,录入后校对一次,送交专家评估前校对一次,打印证书前校对一次。 评估报告是出具证书的重要依据,在证书制作结束后必须存入档案妥善保管。

8、作品评估
 一般情况下需要携带作品和评估报告到委员指定的地点进行评估,如作品不适合携带或容易损坏的可以考虑请委员到评估委办公室进行评估。 委员在进行评估时,要按顺序评估,评完及时收好作品和资料,避免混乱和丢失。 在委员对艺术家进行评估后要填写报告,并签字。

9、审核
在评估结束后必须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主要核对委员所填写内容(特别是价格)、艺术家个人信息等。审核无误后准备打印证书。

10、出证书
准备好需要打印证书的评估艺术家的评估报告和个人照片。 与负责打印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在其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后,打印证书。 大证书打印完成后,填写小证书。

11、审核
 对大小证书进行核对,包括姓名、证件号码、价格、类别、日期、编号等。 大小证书打印和填写完成后加盖评估委印章并打钢印。在进行交接前,要检查所有证书有无漏盖印章。 与负责打印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证书交接。

12a、联系艺术家、核对地址
 对于需要邮寄发放的证书必须先要联系艺术家或委托人,告知其即将发放证书的情况,以便对方做好准备,避免无人接收。 在与艺术家或委托人联系的同时还要对地址进行核实,确保地址正确,艺术家或委托人能够收到证书才能寄出。

12b、艺术家取回证书和作品/外省市艺术家证书和作品寄回
①艺术家取回证书和作品 北京市内的或经联系可以到办公室领取证书的艺术家或委托人直接到办公室办理证书和作品领取手续,领取证书和作品。 到办公室领取证书和作品的艺术家或委托人必须在《当代艺术家评估证书领取(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办理交接的工作人员也要签字确认。
②外省市艺术家证书和作品寄回。外省市以及需要邮寄的证书和作品为保证及时准确,需通过快递方式送达,以便随时查询,避免中途丢失。 在发送时要确保作品正确放置,避免出现不规则的折痕。接收人、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填写必须正确清晰,避免出现误差而导致无法送达。在证书和作品发出后2.3天要与收件人联系,询问是否收到邮件,如未收到要及时与快递公司联系。 如因特殊情况(邮件寄出后无法联系接收人、地址临时改变等)导致邮件不能送达,必须及时联系艺术家或委托人确认可以收到的地址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如确实无法送达的必须要求快递公司将邮件送回评估委暂时保管。

12c、填写当代艺术家评估档案
所有艺术家评估结束后,其相关信息,评估情况、个人资料都要录入《档案登记表》,内容要详实清晰。

12d、评估艺术家网上公示
所有在评估委参加评估的艺术家都要在评估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所有评估程序结束后,将艺术家评估登记表以及有关资料交给相关负责人,并由相关负责人上传艺术家姓名、照片和证书编号。

Tags: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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